1.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七月四日行政院(69)台人政肆字第 13601 號函准
予實施
2.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七月卅一日行政院(71)台人政肆字第 22584 號函
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二月十三日行政院(74)台人政肆字第 05084 號函
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七日行政院(78)台人政肆字第 27045 號函修
正發布
5.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行政院(79)台人政肆字第 25918 號
函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一00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1000057280號函
核定修正,並自10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