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央選舉委員會(84)中選三字第 60960號、外交部(84)外領三字第 84321336 號、僑務委員會(84)僑參字第 840048583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9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一字第 0920000798 號令、外交部部授領三字第 09270010070 號令、僑務委員會僑證服字第 0922049988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8 條條文(原名稱: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辦法;新名稱: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日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一字第 0963100138 號令、外交部外條二字第 09624051260 號令、僑務委員會僑證服字第 0963025062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及第 5 條第 3 項查核結果通知書附式三格式。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一日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務字第 10031502283號令、外交部外條二字第 10024057410 號令、僑務委員會僑證服字第1003023873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及第 5 條條文之附式三。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一日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務字第 10431502003 號令、外交部外條法字第 10425523000 號令、僑務委員會僑民證字第 1040008573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及第 7 條附式四。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五日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務字第 11231503213 號令、外交部外條法字第 11201082033 號令、僑務委員會僑綜證字第1120005262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