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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外交部桃園機場貴賓室使用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外秘勤字第1113505776號函
法規體系: 外交部/總務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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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1年7月18日外總交字第10135011020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外秘勤字第1113505776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