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五十八年五月八日外交部(58)外領一字第 07682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年六月十六日外交部(60)外領一字第 011715 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十月十二日外交部(66)外領一字第 19002 號函修正發布第 7、10、14~16、19、2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外交部(67)外領一字第 25170 號函修正發布第 7 條第 2 項第 1 款。
5.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外交部(68)外領一字第 21874 號函修正發布同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七十年一月三十日外交部(70)外領一字第 02077 號函修正發布。
7.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二月十五日外交部(73)外領字第 02650 號函修正發布。
8.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七月十日外交部(78)外領一字第 783164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條。
9.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一日外交部(85)外領一字第 85303501 號令修正發布。
10.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外交部(89)外領(一)字第 896600088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1 條;並自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起施行。
1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外交部(91)部授領一字第 091660042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2.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外交部部授領一字第 0976603096號令修正發布第 33、49 條條文。
1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三日外交部部授領一字第0996604749號令修正。
14.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五日外交部部授領一字第1006600820號令修正發布第 7、9、 15、35、38~4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5.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二十日外交部部授領一字第1006602046號令修正發布第 3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6.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外交部部授領一字第1006603187號令修正發布第 9、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7.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016605340號令修正發布第9、14、15、18、20、24、25、27、31、35、38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036600785號令修正發布第2、10、23、24、38、4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9.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036602939號令修正發布第15條;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20.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046603284號令修正發布第3、9、15、24、35、38、條;並自一百零四年八月三日施行。
2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04660625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6條,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22.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九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 108660341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23.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 1096605443 號令修正發布第4、 14、14-1、24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24.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二月二十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 110510557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25.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116607040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條文;並自1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