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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駐臺外交機構人員及其眷屬身分證明發給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外禮三字第10131505070號 令
法規體系: 外交部/禮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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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74年12月4日

  外禮三(74)字第3342號函發布

2.中華民國94年12月9日

  外禮三字第09430031530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96年05月11日

  外禮三字第09630012770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99年7月27日

  外禮三字第09930075250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01年8月31日

  條二字第10125006720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01年12月27日

  外禮三字第10131505070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