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年十月二十二日外交部(80)外人一字第 80328818 號函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外交部外人二字第 09240090780 號函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點;並自九十三年元月一日生效(原名稱:駐
外使領館暨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雇員管理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三日外交部外人綜字第 09401260310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17 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三十日外人協字第10241521260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外人協字第10541569780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