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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院臺外字第1110028175A號函
法規體系: 外交部/人事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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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外字第 0910000708-A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24 點;並自九十一年二月一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外字第 0940038470 號函修正
  發布第 16、19、23-1 點條文;並自九十四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外字第 0970001674 號函修
  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九十七年二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零二年二月二十日行政院院臺外字第1020007833號函修正
  第3點、6點、15點、18點,並自101年9月1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103年7月21日行政院院臺外字第1030017411A號函修正
  第2點、3點、4點、5點、6點、7點、13點、18點、19點、20點、
  21點、23點之2,並自103年9月1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行政院院臺外字第1110028175A號函修正第7點,並自111年10月12日起生效。